在瑞典, 有一個體重160公斤的犯人要求司法單位約美金2700元的賠償. 為什麼呢? 因為他說, 他在服刑時, 獄方找不到他尺寸的囚衣, 又不淮他穿他自己的衣服服刑, 所以他只好衣衫不整的服刑, 讓他在獄中一直感冒, 而且覺得羞愧, 所以他要求精神賠償.
肥肥派有些疑問:
1. 報導中沒有說這個犯人犯了什麼罪, 但他好像不會為自己犯罪感到羞愧.
2. 去年肥肥派去美國一趟, 結果因為行李超重, 被罰了美金100元. 肥肥派的體型雖然不是嬌小, 但是和美國的許多大塊頭比起來, 還是小了一半. 為什麼肥肥派的隨身行李超重要被罰錢, 但這些體重嚴重超重的人, 沒有被罰錢呢???
有個網友的評論滿有趣的, "這種事只會在瑞典發生", 哈!另外, 報導中沒有說, 瑞典的相關單位有沒有賠償這名犯人.
新聞原址:
http://www.thelocal.se/19646/
P.S. 肥肥派一直不懂如何讓這些連結變成一點就可以直接看到的網頁...有那位好心人士可以告訴我...感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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